2018年无锡市东林中学教育集团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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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溪区教育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16年教师轮岗交流初步方案

2018年无锡市东林中学教育集团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


根据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2〕148号)、省教育厅等5部门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》(苏教人〔2012〕19号)、《关于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梁委办发〔2018〕57号)、《无锡市梁溪区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教育实际,对集团内教师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
、流动对象和范围

1.流动对象为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、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。

2.流动范围:原则上集团校教师主要在集团内流动(各学科超编人员除外)。

3.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流动:

(1)夫妻双方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,原则上须交流一方,如有一方男满55周岁或女满50周岁的,交流另一方。

(2)与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有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的人员。

(3)需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、申报市级及以上各项荣誉称号、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,但无流动经历的教师(男55周岁、女50周岁以上除外)

4.因其他特殊原因,个人提出流动申请或集团工作需要,并经所在集团(学校)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的。
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原则上暂不列入流动对象:

(1)男55周岁、女50周岁以上的(计算时间截止至上年度8月31日);

(2)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患重大疾病、精神疾病正在治疗的(需提供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诊断证明);

(3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;

(4)处于怀孕期、哺乳期的。

四、流动形式

鉴于集团化办学推进工作刚刚起步,2018年集团内教师流动主要采用柔性流动。即教师在集团校之间进行流动,原则上时间期限为一年。

五、流动程序

①个人申报。凡是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请自主申报,并填写《梁溪区教师集团内柔性流动登记表》交给本校人事秘书。申报截止时间:2018年8月26日12:00前。

②集团(学校)推荐。集团(学校)根据上级下达的交流指标,在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中,结合自主申报人员,采用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,确定教师交流和骨干教师交流(含中层干部)名单。

六、相关政策

1.对积极报名参加轮岗交流,并在轮岗交流后工作突出、成绩显著的教师,在业务进修、评先评优、干部提拔等方面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
2.对无特殊原因拒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,学校不得将其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。

七、相关要求

实施教师流动工作,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,对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集团各学校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大宣传力度及正确的舆论导向力度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教育公平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,充分认识教师流动工作的重要意义,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积极参与流动的良好态势。要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轮岗交流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,是职业成长的必要经历,以积极的姿态、平和的心态参与轮岗交流活动。


附件:

1.《梁溪区教师集团内柔性流动登记表》

无锡市东林中学教育集团

2018年8月24日


附件1:

梁溪区教师集团内柔性流动登记表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现职称


现岗位

等级


身份证号


最高学历


参加工作

时间


进入本校

工作时间


骨干称号


主要任教学科


可兼任

学科及特长


联系电话


家庭住址


区级以上教学和

综合荣誉

名称

颁奖部门

获取时间




起止时间

   工作单位

职务




柔性流动主要任务







流动期

年   月   日至     年  月  日

调出

单位

意见



    盖章:

年  月 日

调入

单位

意见



   盖章:

   年  月 日

教育局意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盖章:

   年  月  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年    月    日

备注:此表一式四份,加盖公章后,教育局、调出单位、调入单位、教师档案各一份。

2018年12月16日 1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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