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无锡市东林中学教育集团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
2018年无锡市东林中学教育集团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
根据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2〕148号)、省教育厅等5部门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》(苏教人〔2012〕19号)、《关于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梁委办发〔2018〕57号)、《无锡市梁溪区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教育实际,对集团内教师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流动对象和范围
1.流动对象为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、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。
2.流动范围:原则上集团校教师主要在集团内流动(各学科超编人员除外)。
3.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流动:
(1)夫妻双方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,原则上须交流一方,如有一方男满55周岁或女满50周岁的,交流另一方。
(2)与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有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的人员。
(3)需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、申报市级及以上各项荣誉称号、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,但无流动经历的教师(男55周岁、女50周岁以上除外)。
4.因其他特殊原因,个人提出流动申请或集团工作需要,并经所在集团(学校)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的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原则上暂不列入流动对象:
(1)男55周岁、女50周岁以上的(计算时间截止至上年度8月31日);
(2)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患重大疾病、精神疾病正在治疗的(需提供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诊断证明);
(3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;
(4)处于怀孕期、哺乳期的。
四、流动形式
鉴于集团化办学推进工作刚刚起步,2018年集团内教师流动主要采用柔性流动。即教师在集团校之间进行流动,原则上时间期限为一年。
五、流动程序
①个人申报。凡是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请自主申报,并填写《梁溪区教师集团内柔性流动登记表》交给本校人事秘书。申报截止时间:2018年8月26日12:00前。
②集团(学校)推荐。集团(学校)根据上级下达的交流指标,在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中,结合自主申报人员,采用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,确定教师交流和骨干教师交流(含中层干部)名单。
六、相关政策
1.对积极报名参加轮岗交流,并在轮岗交流后工作突出、成绩显著的教师,在业务进修、评先评优、干部提拔等方面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2.对无特殊原因拒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,学校不得将其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。
七、相关要求
实施教师流动工作,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,对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集团各学校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大宣传力度及正确的舆论导向力度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教育公平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,充分认识教师流动工作的重要意义,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积极参与流动的良好态势。要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轮岗交流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,是职业成长的必要经历,以积极的姿态、平和的心态参与轮岗交流活动。
附件:
1.《梁溪区教师集团内柔性流动登记表》
无锡市东林中学教育集团
2018年8月24日
附件1:
梁溪区教师集团内柔性流动登记表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||||||||
现职称 | 现岗位 等级 | 身份证号 | ||||||||
最高学历 | 参加工作 时间 | 进入本校 工作时间 | ||||||||
骨干称号 | 主要任教学科 | 可兼任 学科及特长 | ||||||||
联系电话 | 家庭住址 | |||||||||
区级以上教学和 综合荣誉 | 名称 | 颁奖部门 | 获取时间 | |||||||
工 作 简 历 | 起止时间 | 工作单位 | 职务 | |||||||
柔性流动主要任务 | ||||||||||
流动期 |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调出 单位 意见 | 盖章: 年 月 日 | 调入 单位 意见 | 盖章: 年 月 日 | 教育局意见 |
盖章: 年 月 日 |
年 月 日
备注:此表一式四份,加盖公章后,教育局、调出单位、调入单位、教师档案各一份。